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德博蝴蝶宝贝关爱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员工聘任管理,提高中心员工聘用效率,实现人员需求与招聘的合理配置,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员工招聘、录用、试用转正及劳动合同签订管理。
第三条 工作职责:
中心主任负责提出人员需求,经理事长核准后在主页、微信、行业网站等渠道发布招聘通知;
中心的理事,监事主任和员工可以推荐备选人员;
应聘人员需要经中心主任和理事长面试;
招聘岗位的薪酬由中心主任提出建议,理事长批准;
试用期结束前中心主任给出试用意见,明确是否转正。
第四条 招聘原则:
1. 德才兼备原则:在招聘人员时,尽量选拔愿意服务大疱性表皮松解症患者,有志于中心发展的“德才兼备”人员。
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有人员需求时,要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在选拔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
3. 人岗匹配原则:在进行人员筛选时,要量才录用,尽量选择适用型人才,避免能力过剩或能力不足造成的不良影响。
4. 志愿者优先:志愿者曾经参与过中心的工作,对患者和中心已经有了一些了解,同时中心也了解志愿者。优先从志愿者中录取全职人员。
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 精神病或传染病患者;
2) 有政治、经济问题者;
3) 不满《劳动法》规定年龄者;
4) 公安机关追捕或通辑的犯罪嫌疑人及有刑事犯罪记录者;
5) 所填简历与实际情况不符合者。如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
6) 与原单位或第三方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尚未解除者。
第五条 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个人背景、所接受过的教育和训练、经验和能力等。
1) 个人背景:个人特性、家庭情况、爱好、年龄、身体状况、社会关系等。
2) 教育和训练:个人受教育程度和职能训练的深度、广度,相应的职称等级。
3) 工作经验:曾经服务单位、任职、薪资、离职原因、个人专长,最突出的成就等。
4) 能力: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
面试人员根据综合考察结果,决定是否录用。
第六条 录用及入职
经面试合格的人员,可进入中心录用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录用人员报到,主任负责组织办理员工录用审批手续,查验相关证件,并根据需要进行背景调查。
被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手续时应提供以下入职资料:
1) 个人简历、员工登记表;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最高学历证明(含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人员提供);
新员工入职后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主任评价为合格可以转为正式员工。根据员工表现,试用期结束后的评价也可以是不合格或延长试用期,如果延长试用期,只能延长一次(一个月)。
试用期间,中心有权根据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来调动岗位及根据试用期满后的考核结果调整和变化员工的工资水平。
第七条 离职
1.新员工在试用期间,自认不适合其工作的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办理完交接手续方可离职。
2.正式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的,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主任批准,办理完交接手续方可离职。
3.中心将要辞退的员工,需在解除劳动合同前一个月由主任通知本人,办理完交接手续方可离职。
4.离职手续办理:
1)员工离职要填写《离职申请表》,经主任签字同意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办理离职交接时必须按照《离职交接单》上的内容一一进行交接,经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接办理完毕。《离职交接单》需要存档。
3)任何离职员工都无权在其原工作时所使用的电脑上复制、删除任何文件,若因此给中心造成任何损失,中心有权追究其责任。
4)无论任何情况下离职,应无条件向中心转交与中心业务有关的全部信息。
5)离职员工薪资于办理完交接手续的次月薪金发放日领取。
6)如员工未办理任何交接手续擅自离职的,中心有权扣除当月薪资,待按《离职交接单》交接手续完毕后,扣除当月薪资的50%作为该员工非正常离职的处罚。
第八条 本制度于上海德博蝴蝶宝贝关爱中心2017年12月20日经第一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即日起施行。